
近日,杭州一家面馆因推出2188元一碗的“傲世拌川”引发热议。该面食材含黄鳝、红虾、小鲍鱼及鲟鱼子酱,老板称半月内已售出十多碗,且有人专程从上海托人代购,引发公众对“天价餐饮”合理性及法律边界的讨论。
事件核心:传统小吃的“奢侈品”转身
这家面馆此前就因558元高价面走红,此次新推的2188元“傲世拌川”在拌川(浙沪特色小吃,起源宋代)基础上加入高端海鲜配料,老板吴先生强调“技术保质”——面条“不油不坨”,且食材均来自正规市场。尽管争议不断,该面仍卖出十余碗,甚至成为部分消费者的“尝鲜选择”。
法律视角:定价自由与明码标价底线
展开剩余44%根据《价格法》第6条、第13条,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外,多数商品实行市场调节价,商家享有自主定价权,但须“明码标价”,不得有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。法律专家指出,该面馆高价面虽超出大众认知,但只要食材真实、价格公开透明,且无强制消费,便不违法;消费者完全可自主选择是否购买。市场监管部门回应称,已现场检查未发现食品安全问题,商家定价合规。
网友热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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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2000多一碗面?够全家吃一周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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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有人买就是市场行为,但吃的是面还是面子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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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支持明码标价,但别拿传统小吃当噱头”
这起事件折射出消费市场的分层化——有人追求极致体验,有人质疑性价比。当传统小吃跨界“高端局”,法律与市场的边界该如何平衡?您会为这样的“天价面”买单吗?欢迎留言讨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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